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5号(关于调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内容和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)

时间:2025-11-17 14:38

海关总署公2018185号(关于调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内容和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)


  海关总署就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一、在单一窗口申报界面产品资栏目编辑产品许可//备案信界面中增核销数量单申报字段。当编辑产品许可//备案信界面中填核销数时,必须填核销数量单


  二、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进行了修订(详见附件),相关资料可在海关总署、中国国际贸单一窗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。企业使用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,按照此报文格式生成电子数据报文,联调测试、接入等工作按照海关总201616号公告和海关总201720号公告办理。


  本公告2018129日起执行。


  附件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V4.0.zip


  


  海关总署


  2018127     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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